价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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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衢州市行知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衢价费[2010]51号)

发布日期:2010-12-17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衢价费〔201051

衢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衢州市

行知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

衢州市行知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我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悉。(衢行字201003)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浙财综字2009100号)以及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规范衢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收费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衢价费200676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你校学费收费标准:文科、商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学期;艺术、外语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2100/·学期;大专自考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2500/·学期。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0年秋季前招收的在校生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二、代收费按衢价费20102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必须单独明细立帐,收支情况在学期结束前张榜公布,多退少不补,不得超范围列支和移作它用。

三、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50/·学期。

四、学校代办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一律按成本收取,学校不得加价牟利。

本复函自二00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收文后请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和年审。

附表:衢州市行知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二О一О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衢州市行知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

收费

对象

备注

学 费

文科、商科类 2000/生·学期

艺术、外语类 2100/生·学期

中职生

如招生简章中注明推荐就业,不得另收职介费。

大专、自考类2500/生·学期

大专、自考生

住宿费

带卫生间的房间:最高350/生·学期

住校生

含水电费。

代收费

380/生·学期

学生

多退少不补

代办费用

按实代收代支

学生

学生自愿,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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