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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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核定市科技职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衢价费[2008]44号)

发布日期:2010-12-17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衢价费〔2008〕44号

市科技职业学校:

你校上报的《关于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衢市科职〔2008〕5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浙财综字〔2007〕5号)文件精神,结合你校租用原市农技校房屋、学生住宿条件有相当改善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重新核定你校第五、六层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含水电费),每间配备独立卫生间;第二层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元(含水电费),配备公共卫生间

本复函自二ОО八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收文后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同时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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