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政策
衢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市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衢价费[2009]67号)
发布日期:2010-12-17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衢价费〔2009〕67号
衢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市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
衢州市交通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申报的《关于要求调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衢市交校〔2009〕19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浙财综字〔2007〕5号)文件精神,鉴于你校校址整体搬迁、学生公寓新建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核定你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8人间每生每学期400元,含水电费。4人间(已安装空调)每生每学期500元,空调电费按实另计,含其它水电费,
本复函自二ОО九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收文后请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二ОО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