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政策
衢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衢州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衢价费[2010]6号)
发布日期:2010-12-17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衢价费〔2010〕6号
衢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
衢州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
衢州第一中学:
你校申报的《关于要求提高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衢一中办字〔2009〕24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浙财综字〔2009〕100号)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调整学费标准的通知》(衢价费〔2003〕74号)文件精神,结合你校学生公寓新配备空调、电热水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重新核定你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未安装空调、电热水器的房间(8人间),仍按原规定标准每生每学期400元(含水电费)执行。
安装空调、电热水器的房间(8人间),每生每学期480元;空调、电热水器用电单独装电表计量,所用电费按实每月分摊,另行收取。
二、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学生家长可在两者之间自愿选择,不得强制使用、强制收费。
本复函自二0一0年春季入学起执行。收文后请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二О一О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