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政策
衢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衢州市菁才中学收费项目、标准的函(衢价费[2008]71号)
发布日期:2010-12-17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衢价费[2003]71号
衢州市物价局、财政局
关于衢州市菁才中学收费项目、标准的函
衢州市菁才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菁才办字〔2003〕5号)收悉。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颁发〈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02〕331号)和衢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的通知》(衢价费〔2001〕110号)精神,结合你校校园搬迁、改建及设施投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校自2003年秋季起调整收费标准,并作如下规定:
一、学费(含代管费):每生每学期1300元。资助费标准自定,报名前一星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二、住宿费(含水电费):每生每学期200元。
三、代办费:校服及生活用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按实代收代支,严禁从中加价牟利。
收费前请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切实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二oo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