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政策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放开部分线路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衢发改价[2015]6号)
ZJHC02-2015-0001
衢发改价〔2015〕6号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转发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放开部分线路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放开部分线路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浙价服〔2015〕20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我市决定自2015年11月15日起,放开衢州至江山、龙游两条市内跨县(市)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请一并贯彻执行。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13日
ZJSP42-2015-0041
浙价服〔2015〕204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放开部分线路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委):
为适应道路客运市场发展,推进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市场化,决定放开部分线路的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省、市道路班车客运线路中,部分与高速铁路平行(起讫点开行直达高速列车)的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班车线路详见附件。
市内跨县(市、区)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是否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道路班车票价,由经营者根据运输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行定价。经营者执行的具体票价应在班车客票预售(发售)前15日在各售票窗口醒目位置、相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上述事项自2015年11月15日起执行。
附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跨省、市道路班车客运线路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跨省、市道路班车客运线路
序号 |
线路名称 |
1 |
杭州-上海 |
2 |
杭州-南京 |
3 |
杭州-宁波 |
4 |
杭州-温州 |
5 |
杭州-嘉兴 |
6 |
杭州-湖州 |
7 |
杭州-绍兴 |
8 |
杭州-金华 |
9 |
杭州-衢州 |
10 |
杭州-台州 |
11 |
宁波—温州 |
12 |
宁波—嘉兴 |
13 |
宁波—湖州 |
14 |
宁波—绍兴 |
15 |
宁波—台州 |
16 |
宁波—上海 |
17 |
宁波—南京 |
18 |
温州—上海 |
19 |
温州—南京 |
20 |
温州—嘉兴 |
21 |
温州—湖州 |
22 |
温州—绍兴 |
23 |
温州—台州 |
24 |
嘉兴—湖州 |
25 |
嘉兴—绍兴 |
26 |
嘉兴—金华 |
27 |
嘉兴—衢州 |
28 |
嘉兴—台州 |
29 |
嘉兴—上海 |
30 |
嘉兴—南京 |
31 |
湖州—绍兴 |
32 |
湖州—金华 |
33 |
湖州—衢州 |
34 |
湖州—台州 |
35 |
湖州—上海 |
36 |
湖州—南京 |
37 |
绍兴-台州 |
38 |
绍兴-上海 |
39 |
绍兴-南京 |
40 |
金华—上海 |
41 |
台州-上海 |
42 |
台州-南京 |
43 |
金华—衢州 |
44 |
金华-南京 |
45
|
衢州-上海 |
46 |
衢州-南京 |
注:放开线路中,台州是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的客运站;杭州不包括富阳区、萧山区、余杭区的客运站;绍兴不包括柯桥区、上虞区的客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