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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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放开部分线路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衢发改价[2015]6号)

发布日期:2015-11-18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ZJHC02-2015-0001

衢发改价〔20156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转发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放开部分线路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放开部分线路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浙价服〔201520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我市决定自20151115日起,放开衢州至江山、龙游两条市内跨县(市)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请一并贯彻执行。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13

ZJSP42-2015-0041

浙价服〔2015204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放开部分线路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委):

  为适应道路客运市场发展,推进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市场化,决定放开部分线路的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省、市道路班车客运线路中,部分与高速铁路平行(起讫点开行直达高速列车)的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班车线路详见附件。

  市内跨县(市、区)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是否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道路班车票价,由经营者根据运输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行定价。经营者执行的具体票价应在班车客票预售(发售)前15日在各售票窗口醒目位置、相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上述事项自20151115日起执行。

  

  附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跨省、市道路班车客运线路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51010

附件: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跨省、市道路班车客运线路

序号

线路名称

1

杭州-上海

2

杭州-南京

3

杭州-宁波

4

杭州-温州

5

杭州-嘉兴

6

杭州-湖州

7

杭州-绍兴

8

杭州-金华

9

杭州-衢州

10

杭州-台州

11

宁波—温州

12

宁波—嘉兴

13

宁波—湖州

14

宁波—绍兴

15

宁波—台州

16

宁波—上海

17

宁波—南京

18

温州—上海

19

温州—南京

20

温州—嘉兴

21

温州—湖州

22

温州—绍兴

23

温州—台州

24

嘉兴—湖州

25

嘉兴—绍兴

26

嘉兴—金华

27

嘉兴—衢州

28

嘉兴—台州

29

嘉兴—上海

30

嘉兴—南京

31

湖州—绍兴

32

湖州—金华

33

湖州—衢州

34

湖州—台州

35

湖州—上海

36

湖州—南京

37

绍兴-台州

38

绍兴-上海

39

绍兴-南京

40

金华—上海

41

台州-上海

42

台州-南京

43

金华—衢州

44

金华-南京

45

衢州-上海

46

衢州-南京

注:放开线路中,台州是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的客运站;杭州不包括富阳区、萧山区、余杭区的客运站;绍兴不包括柯桥区、上虞区的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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