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政策
衢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衢州高级中学学费标准的函(衢价费〔2015〕12号)
发布日期:2015-06-15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ZJHC42-2015-0004
衢价费〔2015〕12号
衢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
衢州高级中学学费标准的函
衢州高级中学:
根据《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要求调整衢州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函》(衢市教计〔2015〕51号),2011年,浙江省教育厅大力推动深化课程改革工作,“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作为推进高中新课改的重要措施,取代了原来的省级重点中学评估。另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确认浙江省慈溪中学等13所学校为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通知》(浙教督〔2014〕144号),你校于2014年12月被确认为“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经研究,同意你校按《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调整学费标准的通知》(衢价费〔2003〕74号)文规定的“省一级重点中学”1200元/生.学期标准收费。
本标准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在校学生学费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到毕业。
衢州市物价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