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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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山县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9-12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常山县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一户一表、计量出户”预埋改造费用的请示》悉。为加快常山县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进程,适应阶梯水价改革的需要,经研究,现就常山县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是指从用户水表出口(户内第一个接水处)至城市公共供水主管开口处改造使用的全部材料及其安装费用。主要材料包括:水表箱、水表、阀门、水管和管件等。

二、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每单元改造用户数在100% 的为400/户,每单元改造用户数在50%以上的(含50%)为500/户,每单元改造用户数在50%以下的为600/户。原一户多表需改造为一只贸易计量水表的,按实计收。

三、一户一表改造后,用户计量水表至进户点间的管网、器材等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日常管理,其更新、维修等由你公司负责,不得向用户另行加收费用。

四、安装单位在一户一表改造中,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应严格按照改造标准,接受用户监督。

五、本批复自201691日起执行。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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