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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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执行环保脱硝电价的函

发布日期:2018-02-28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衢发改价〔2018〕4号


 

国网衢州供电公司、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所有机组脱硝改造项目的考核验收,认为其氮氧化合物排放已符合享受脱硝电价的条件,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及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5〕201号)精神,核定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5号热电联产机组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0.01元/千瓦时的脱硝电价。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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