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市区民办学校初中段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市区民办学校初中段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4〕2号)等文件精神,在核定成本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调整市区民办学校初中段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9日。
请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信箱:416250498@qq.com;
2.电话:0570-3081626;
3.邮件地址:西区三江东路3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发改委价格处。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关于调整市区民办学校初中段学费收费
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衢州市菁才中学:
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4〕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在生均教育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初中段学费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初中段学费基准价格调整为9500元/学期.生、菁才中学初中段学费基准价格调整为9000元/学期.生。学校收费标准允许上浮30%,下浮不限。其他规定仍按《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衢发改价〔2016〕15号)文件执行。
二、新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
三、学校应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学质量,认真做好调整收费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成本核算制度,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教育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9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反馈说明:http://fgw.qz.gov.cn/art/2019/7/9/art_1601967_42361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