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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衢州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5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9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的奋进之年。按照中央“六稳”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对标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最新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总目标,研究提出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建议。各地各部门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践行下去,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新的特色亮点、与全省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2019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其中:一产增加值增长2%,二产增加值增长7%左右(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三产增加值增长7.5%左右;

——数字经济增加值、幸福产业(健康、旅游、体育、文化)增加值增速快于GDP增速;

——民间项目投资、交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分别增长10%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左右,网络零售额增长20%;

——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稳定,服务贸易进出口保持稳定,实际利用外资保持正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

——全员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8%和9%;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以上;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6%;

——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左右;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以及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等约束性指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附件:2019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附件:

2019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19年计划

1

一、全市生产总值

增长7%左右

2

        第一产业

增长2%

3

        第二产业

增长7%左右

4

          其中:工业增加值

增长7%以上

5

        第三产业

增长7.5%左右


二、投资


6

民间项目投资

增长10%以上

7

交通投资

增长10%以上

8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增长10%以上

9

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

增长10%以上


三、消费


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增长9%左右

11

网络零售额

增长20%


四、外贸外资


12

货物贸易进出口

占全国份额保持稳定

13

服务贸易进出口

保持稳定

14

实际利用外资

保持正增长

1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增长7%


六、居民收入


16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长8.5%

1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长8%

18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长9%

19

城乡居民收入比

有所缩小

20

七、全员劳动生产率

稳步提高


八、两大战略性产业


21

数字经济增加值

增速快于GDP增速

22

幸福产业增加值

健康

旅游

文化

体育

23

九、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

达到1.6%

24

十、不良贷款率

控制在1.5%以内


十一、就业


25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2万人以上

26

城镇登记失业率

控制在3.5%以内


十二、物价


27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左右


十三、节能减排


28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29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30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31

氨氮排放量

32

二氧化硫排放量

33

氮氧化物排放量

34

水环境质量

-类水质达标率100%

35

环境空气质量

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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