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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进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0-08-07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为了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8月5日晚,市发改委邀请了委常年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超律师为全委干部职工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支柱,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覆盖人民生活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郭超律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亮点解读以及行政机关履职相关规定五个方面进行了宣讲。 



讲座上,郭超律师通过一系列生动的案例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诉讼时效等概念。比如胎儿未出生,父亲去世,胎儿是否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熊孩子给主播打赏、充值网游的钱,家长是否可以追回;民间借债到还款期限后,债权人三年内不主动向债务人追债的,债务人是否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等。


此外,郭超律师还重点介绍了行政机关履职相关规定,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行政法》的关系、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行政机关的征收征用、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机关工作人员保密义务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