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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规定动作 打造精品工程 开启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新征程

发布日期:2021-11-12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11月10日至11日,全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现场会在衢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研究部署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金彪讲话,市领导汤飞帆、陈锦标、田俊、王良海出席,省政府副秘书长周日星主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陈龙通报全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推进情况,省级有关单位、部分金融机构和各市、县(市、区)负责人参加。

2018年8月,浙江启动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3年来,全省复垦农村建设用地5.3万亩,新增耕地8.7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33万亩,实施各类生态系统整治修复工程面积14万亩,综合整治废弃矿山71座,乡村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得到保障,耕地保护成效明显,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治理修复。

陈金彪充分肯定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强生态修复、优化空间格局、完善工作机制,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取得了较好成效。他指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土地资源是最重要的要素保障。做好“土地”文章,潜力和空间主要在农村、抓手在整治。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是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题中之义,是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的重要引擎,是建设美丽浙江大花园的有效途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围绕“到2025年,全省将完成500个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省级工程”的目标任务,重点再聚焦、措施再精准、全力抓落实,全面开启具有浙江特色的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2.0版新征程。

陈金彪强调,要按照高起点全域规划、高标准整体设计、高效率综合治理的要求,抓实、抓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要把握好村庄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三个关键环节,做好“村庄整治、农田整治、生态修复”的规定动作,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精品工程,加快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乡村振兴、农民增收致富三大美好愿景。各地要积极探索实践,做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后半篇文章,发掘乡村功能价值,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高效农业等特色产业,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共赢;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宅基地权益、耕地权益,探索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多种联农带农模式,引导农民深度参与产业发展;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生态功能指标,评定占补地块生态产品价值,保障生态产品价值综合平衡,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及生态资源权益挂钩机制,通过指标收购、生态补偿、运营管护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整治修复工程。

衢州市、建德市、湖州市吴兴区、丽水市松阳县、桐乡市濮院镇和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人作交流发言。会上还举行了浙江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授信签约仪式。当天上午,会议代表现场考察了柯城区万田乡万田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九华乡搬迁安置点,以及常山县辉埠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在衢期间,陈金彪一行还赴开化县、常山县,调研了国家公园创建、共同富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