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议案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1-07-1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衢发改函〔2021〕61号

陈玮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积极响应“禁塑”政策,加强〈限塑令〉实施的建议》的提案(第25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省级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将其列为重点改革任务。2020年12月,市发改委会同生态环境局、经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方案中对总体要求、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的品类范围、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的规范化、支撑保障体系、组织实施方式都进行了明确。同时,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区)同步制定塑料污染治理方案。你在第251号提案中提到的相关问题及建议,与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思路不谋而合,有关具体建议已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充分体现,并细化落实到重点工作清单中。

一、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大力宣传

第251号提案中提到公众“禁塑”观念淡薄,建议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持续加大对“限塑令”宣传力度,我市已经同步在推进。

1.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短视频等传统和新媒体,将“治塑”工作与生活垃圾分类、美丽大花园建设等宣传深度融合,引导公众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不使用禁止限制类塑料制品。指导相关媒体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塑料污染危害与治理等公益广告、宣传片投放,网信部门组织网络平台进行推送,县(市、区)媒体所办新媒体策划刊(播)发公益宣传内容。

2.开展相关倡议活动。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共同发起“减塑”倡议,引导绿色消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绿色邮政宣传周等活动和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组织形式多样、内容生动活泼的绿色环保宣传活动,引导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采用课题教育、主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农村)、进家庭、进电商企业、进商场(超市)、进宾馆(酒店)、进农贸市场宣传教育活动。

目前,全市21家大型商场超市通过店内LED屏幕、宣传标语等方式全面倡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对塑料袋全部实行有偿使用。在农贸市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张贴明显标识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6月开启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月活动,市级范围内的69块LED大屏循环播放塑料污染治理的小视频。将限塑纳入6月5日环境日宣传活动,引导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二、  直面问题,认真研究,对症下药

第251号提案提到监管惩治力度不够,建议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我们也高度赞同。全市要求以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场所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为重点,在前期禁限工作基础上,到2022年底,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3年底,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1.加强产品购销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聚焦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加强日常巡查与明察暗访,加密抽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引导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按照规定禁限期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购销台账,对违反规定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不按标示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进一步规范上述重点场所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推动农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

2.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对照绿色商场创建标准,围绕完善绿色管理制度、绿色供应链体系等推动各县(市、区)有序开展绿色商场创建,积极落实商场禁限塑要求,推动塑料购物袋减量。2020年吾悦广场、万达广场两家获得绿色商场创建资格,2021年开展东方商厦开化购物中心、龙游东方广场、衢江东方广场的绿色商场创建。

3.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举办单位主体责任,与经营户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责任书,督促检查经营户合规使用塑料购物袋。“治塑”工作成效纳入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各类创建考核考评工作。

三、  聚焦重点,对标对表,分段实施

第251号提案提到结合具体情况,分步实施,包含时间表及具体实施等。我市也作出了具体的部署,由市发改委会同生态环境局、经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出台《衢州市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明确了总体要求,三年的目标。2021年底,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面落实我市“治塑”工作要求;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2023年底,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可替代产品产能基本满足全市替代需求。明确了各部门重点任务,联合开展十大专项行动:①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专项行动;②禁限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专项行动;③限制使用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专项行动;④禁限使用快递塑料包装专项行动;⑤培育推广替代产品专项行动;⑥循环利用专项行动;⑦回收处置专项行动;⑧支撑保障专项行动;⑨文明风尚专项行动;⑩联合检查专项行动。

另,第251号提案提到选择一个社区,试点实行“全面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袋”。按照国家制定的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版),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塑料袋还在禁限的层次,达不到全面禁止。

当前,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后续还将进一步完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政策体系,仍会有大量的具体工作落实。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衢州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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