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监管及阶段性成果展示项目的磋商公告
(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日常监管及阶段性成果展示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ZCZJJSQZ2021-02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采购人 | 备注 |
1 | 日常监管及阶段性成果展示项目 | 1 | 项 | 35万元 |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注: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查询记录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7月 12日至2021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化龙巷46号)。
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获取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办理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22日 09: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化龙巷46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九、磋商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1年7月 22日 09:30 时在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化龙巷46号)开标室。
十、本公告发: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 (http://fgw.qz.gov.cn/)
十一、其他: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诉。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570-3081726
采购人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中路30号行政中心3楼(国土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廖女士 联系电话:15857052220、0570-3063606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化龙巷46号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