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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印发

发布日期:2021-09-24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主阵地,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主渠道。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是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内在要求,对于构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对于彰显中国大学社会主义底色,引导青年学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各方面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教育教学、研究宣传、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还存在差距,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亟待加强。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教学和研究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职责使命,推动内涵式发展,强化政策保障,着力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学理支撑和人才支持。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铸魂育人、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系统谋划,积极探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规律、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和统筹规划。宣传、教育等部门要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提供有力政策指导、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在单位要将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加强建设,给予优先保障。要严格督导考核,在结合巡视巡察开展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中,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情况的检查力度。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列为所在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推动建好建强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