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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努力打造“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

发布日期:2022-02-18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思熟虑、主动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标志着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期和短期、政府和市场关系,以数字化改革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系统性变革,努力把实现高质量碳达峰作为我省“重要窗口”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一、统筹“四个维度”,深刻认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意义

浙江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承担着为全国探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使命。按照“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全国一盘棋”,先立后破,统筹好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全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1年,浙江经济总量跃上7万亿元台阶,但石油加工、建材、造纸、纺织等传统行业碳排放占工业碳排放近7成,仅创造约1/4的工业增加值。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利于破除“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高碳发展路径依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纵深推进能源革命的重要抓手。“十三五”以来,我省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2021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利用占比提升至20.8%,电力装机结构趋优。但也要看到,我省一次能源匮乏,外来电占比接近40%,煤炭消费占比超过40%,能源结构调整仍有较大空间。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利于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提高全社会能源投入产出效率和质量。必须牢牢守住能耗双控底线,大力提高能源供给质量,全力推动能源领域“四个革命”,以较低的能源消耗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利于推动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实现减污与降碳、改善环境质量与应对气候变化有效协同。必须坚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力度,推动绿色成为发展的最鲜明底色。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必由之路。当前,我省人均二氧化碳排放约7吨左右,居民生活领域碳排放约占排放总量的10%,加快转变公众生活方式已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利于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从而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必须大力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培养公众绿色生活意识,引导全民广泛参与自觉节水节电、践行低碳出行、杜绝粮食浪费等行为,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二、聚焦“四大变革”,答好碳达峰碳中和时代命题

《实施意见》提出了2025年、2030年、2060年三阶段目标。围绕目标的实现,系统谋划了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科技创新等10方面工作举措。回答好这道时代命题,要抓牢产业结构调整与能源结构优化两个关键,利用好科技创新“大变量”和制度创新“放大器”,注重用数字化手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取得积极成效。

加快产业结构绿色化变革。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要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碳排放准入制度体系,逐步提高增量项目准入门槛,实施用能预警,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持续推进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加快发展绿色低碳未来产业,率先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推动服务业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打造循环经济991行动升级版。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将能耗、碳排放纳入到综合绩效评价,逐步降低经济增长对高耗能高排放发展路径的依赖。

加快能源结构清洁化变革。节能增效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要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科学界定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分类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组织实施核电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清洁电力入浙、清洁高效火电发展、数字化节能增效、能源设施升级和体制改革六大专项行动,统筹推进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和单位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阶梯电价政策。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电力、煤炭、油气市场化改革,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加快科技和制度创新变革。要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加强减碳、零碳和负碳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统筹生态环保、节能降碳等财政资金,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健全与生态产品价值相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落实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探索开展碳汇、用能权、生态产品等市场交易机制。加快构建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制定市县级碳排放核算办法。推进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零)碳试点。制定绿色项目招商引资清单,加快形成绿色产业发展模式。

加快碳达峰、碳中和数字化变革。双碳数智平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性、系统性举措。要加快构建双碳综合数据库,打造数据多源、纵横贯通、高效协同、治理闭环的双碳数智平台,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改革创新、制度重塑,实现数智控碳。迭代升级碳账户、碳达峰监测跟踪、节能降碳e本账、碳账户金融、碳普惠等重大应用,迭代完善政府治碳“一站通”、企业减碳“一网清”、个人低碳“一键惠”综合应用。加快制定统一的应用场景建设规范、数据规范、碳排放核算规范,推动重大应用省市县全面贯通。通过“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等形式,实现地方创新突破。

三、凝聚“四方力量”,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系统性变革落地见效

社会全面动员、企业积极行动、全民广泛参与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推动力。各地要加快健全全社会参与机制,凝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四方力量”,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地见效。

政府层面,要加快构建整体智治体系,高标准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建立任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协同执行机制、闭环管理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调、执行有力的高效执行链。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学习,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企业层面,要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建立健全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以节能减碳为导向,加快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对照行业能效标杆水平,扎实推动节能增效。积极参与绿色认证与标准体系建设,主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省属国企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掌握自身碳排放情况,制定落实碳减排方案。社会组织层面,要鼓励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积极投身碳达峰、碳中和实践,支持科研院所、智库单位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前沿研究和决策咨询,鼓励民间资本积极投入低碳产业和低碳技术发展。个人层面,要在衣食住行各方面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杜绝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提高环保低碳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事关发展全局的长期性、艰巨性任务,全省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咬定目标、勇于担当,率先探索绿色低碳变革之路,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浙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