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改革
着力缩小“三大差距” 稳步推进共同富裕
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攻方向和必须攻克的堡垒。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要坚持共富引领,找准方位、精准发力,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缩小“三大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一、以山区26县加快发展为契机切实缩小地区差距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切实缩小地区差距,山区26县是突破口和关键点。衢州6个县(市、区)都属山区26县范围内,是山区26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市而言,聚焦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一县一策”政策优惠条件,加快探索缩小地区差距的多种渠道,是未来一段时间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要积极争取省里政策支持。持续跟踪掌握省内关于支持山区26县发展的相关政策出台情况,结合我市各县(市、区)实际情况,深入分析政策适配条件,提前谋划相关工作,争取从政策层面获得更多发展要素支持。二要加大重大项目谋划招引。积极招引一批优质产业项目,同时在项目招引、决策、审批等环节,充分考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容积率、增加值能耗等因素,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单内,以获得更多土地指标、资金和能耗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谋划各地的标志性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全省单列的2000亩土地指标支持。三要争取考核争先进位。在山区26县考核方面,市发改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县(市、区)要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工作保障,扎实落实省山区26县专班部署的各项任务,做好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力争实现考核争先进位。
二、以数字化改革激活乡村发展潜力缩小城乡差距
目前我市城乡差距仍较为明显,在公共基础设施、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方面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推动我市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均衡、可持续发展理念切实推进城乡差距的缩小。
一是以数字化改革引领乡村新业态快速发展。数字化改革是我省深化城乡融合,消弭“数字鸿沟”,创新农村改革的有效路径,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加速器。我们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努力打造具有衢州“三农”辨识度的“金名片”。二是跳出农业发展农业和农村产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要立足农村特有的资源禀赋,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大力发展文旅产业,将农业农村这一共同富裕的短板变成“潜力板”。三是进一步优化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当前,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比偏低,是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要聚焦农民财产性收入这一“短板”,力争在推进全市域农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和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有新的突破。进一步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建立一套基于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农户分配机制,以此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三、以共建共享可持续为原则切实缩小收入差距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浙江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至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万元至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与全省同步实现该目标,推动“扩中”“提低”改革、切实缩小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取得实质性进展尤为关键。
一是消除制度因素导致的差别。系统梳理这些制度因素,破除身份体制制约因素,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要聚焦低收入农户、进城务工人员等提低重点群体,探索制定针对性增收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增收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调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共同发力。要积极推动“扩中”“提低”取得新进展,想方设法提高居民收入。农村低收入群体占比较大,在农村发展民宿等第三产业,激活农村的闲置资源,是缩小城乡、区域收入差距的一条有效路径。政府要在资源和资金再分配上,进一步加大投资,提供公共服务。同时,也要借助市场力量实现资源更有效配置,使要素流动更加充分自由,实现农村跨越式发展。三是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完善要素市场建设,在收入初次分配中,让市场在要素配置和收入分配中起到主导作用。在收入再分配方面,政府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来解决收入分配不合理和收入差距过大问题。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对民生支出的比重,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的转移支付的比重。在收入三次分配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鼓励,补齐制度短板,让三次分配在缩小收入差距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