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
衢州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2023年7月17日上午,衢州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开拍卖出让,敲响了全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锤,这也是浙江省新一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公布后的首批成功交易案例。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交,标志着衢州市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三块地改革”进入深化阶段。
本次拍卖出让的两宗地块分别位于常山县青石镇马车村和同弓乡关庄桥村,面积分别为1079㎡和2893㎡,将作为零售商业用地建设石文化展示馆和商贸综合体,通过此次入市为村集体带来40万元和140万元以上的集体土地入市收入,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常山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以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为目标,多措并举探索入市有效途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常山县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累计召开相关会议30余次,解决涉及土地收回、规划编制等方面共计20余项问题。 二是夯实入市基础。完成集体土地入市社会风险评估,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地价体系,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更新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同时进一步挖掘集体土地入市潜力,开展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摸底调查,目前常山县摸排出15宗符合入市要求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正有序推进入市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常山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立“1375”工作体系,紧紧围绕土地定价、增值收益分配、权益保护、全流程监管、入市服务等5个方面,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地区实际的政策体系。 四是改革协同推进。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宅基地改革、土地整治、新型城镇化、衢州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工作的协同推进,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助力乡村振兴。 衢州市将以“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为主导,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指导常山县、开化县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土地权益,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打造有辨识度的衢州入市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