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3-12-1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3号),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决策事项目录的,经研究论证后报决策科室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要求,经委党委同意,决定对《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度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出调整,取消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天然气配气价格”,不再将该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现将调整后的《目录》公布如下:
附件: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 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 《浙江省定价目录》 《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 | 成本监审、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平竞争性审查 | 2023年6月 |
抄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