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政策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管道
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0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衢发改发〔2023〕6号
衢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衢州市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指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3〕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
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市区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69元/立方米;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市区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619元/立方米。各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基础上,合理确定下浮幅度。
2023年4月1日起,省发改委不再核定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上游气源及价格将由各城燃企业自行谈判确定。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简化为终端销售价格=气源综合价格+输配气价格。具体联动办法另行制定。
二、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作调整。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