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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3-06-1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22〕172号)和《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衢发改发〔2022〕27号)等文件要求,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开展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奖补范围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奖补范围。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重卡、燃料电池汽车等。

2.奖补对象。在市本级范围内(含柯城区、衢江区、智造新城、智慧新城,下同)注册登记、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以及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的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重卡、燃料电池汽车(每台车限补1次),并在衢州市上牌照的单位。奖补时间节点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补贴标准。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重卡暂不超过中央财政审核补助标准的50%进行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暂不超过中央财政审核补助标准的100%进行补贴。若符合补助条件的资金总额超过奖补资金上限,则同比例下调补助标准。

(二)产业发展

1.奖补范围。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整车投资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发展的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投资及技术改造项目等。

2.奖补对象。在市本级范围内投资建设、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予以优先。奖补时间节点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补贴标准。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支持。若符合补助条件的资金总额超过奖补资金上限,则同比例下调补助标准。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奖补范围。符合《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资建设投入项目和加氢站等相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2.奖补对象。在省内注册并在市本级范围内建设新能源汽车公用、专用充电设施的项目企业(不包含个人充电桩)等。奖补时间节点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补贴标准。

①平台补贴:对市级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单位,按照平台建设投资和升级等相关开发费用,给予15%一次性补助资金支持。

②建设补贴: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含智能充电桩改造)已验收投入使用的,非车载充电机(直流充电桩)按额定输出功率250元/每千瓦标准进行补贴;交流充电桩按额定输出功率100元/每千瓦标准进行补贴。

③运营补贴:以接入市级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的实际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0.15元/千瓦时,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等保障型充电设施将补贴标准提高到0.25元/千瓦时。

若符合补助条件的资金总额超过奖补资金上限,则同比例下调补助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1.奖补范围。重点围绕动力电池回收网点、梯次利用试点建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项目。

2.奖补对象。在市本级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动力电池回收网点、梯次利用试点等回收体系项目。奖补时间节点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补贴标准。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支持。若符合补助条件的资金总额超过奖补资金上限,则同比例下调补助标准。

(五)新业态培育

1.奖补范围。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的研发设计、信息服务、认证检测、商业模式创新、智能网联汽车建设培育等新业态模式,主要针对省级以上示范试点建设、示范项目实施、具有特色推广应用场景打造等新业态模式。

2.奖补对象。在衢州市注册并在市本级范围内投资开发的研发类机构。奖补时间节点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补贴标准。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支持。若符合补助条件的资金总额超过奖补资金上限,则同比例下调补助标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政策

1.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已享受国家、省财政补贴或同类型财政资金支持的;

2.对于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

申请补助对象提出补助申请,填写《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细表》(附件6),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衢州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整本);

(3)所购置的车辆分属工信部公告目录批次、技术参数、售后服务能力、质保承诺、已取得国家补助等相关说明材料(由销售商协助提供);

(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2.申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补资金

申请补助对象提出补助申请,填写《衢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项目明细表》(附件7),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批准或备案(核准)文件;

(3)设备投资财务清单;

(4)企业发展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和规划;

(5)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

(6)项目主要设备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项目投资总费用清单;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3.申请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申请补助对象提出补助申请,填写《衢州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3)和《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明细表》(附件8),并提供以下材料: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

(1)衢州市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申请表;

(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项目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4)充电设备检验检测及认证等资料;

(5)充电设备接入市级充电设施信息监管平台证明;

(6)承担公用、专用充电服务承诺书;

(7)项目现场图片。

4.申请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奖补资金

申请补助对象提出补助申请,填写《衢州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4)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明细表》(附件9),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批准或备案(核准)文件;

(3)设备投资财务清单;

(4)企业发展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和规划;

(5)项目主要设备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项目投资总费用清单;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5.申请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奖补资金

申请补助对象提出补助申请,填写《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5)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明细表》(附件10),并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批准或备案(核准)文件;

(3)设备投资财务清单;

(4)项目主要设备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项目投资总费用清单;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申报流程

相关单位将申请表和相关作证材料装订成册,报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发改委810室 联系方式:05703081469、05703081626)。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具体联系市发改委810室)。市推广应用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对象在政府门户网站、市发改委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三部门联合文件由市发改委负责将补助资金拨到相关企业。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权重为15%、20%、40%、13%、12%,可根据申报情况对资金分配额、申报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四、其他要求

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实际推广情况现场抽查。

附件:1.《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请表》

2.《衢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

3.《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奖补资金申请表》

4.《衢州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

5.《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奖补资金申请表》

6.《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细表》

7.《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项目明细表》

8.《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明细表》

9.《2023年度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明细表》

10.《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明细表》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请表

申请补助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申请补助车辆信息


1

2

3

购车时间(年/月/日)




购买车型及车牌号




购买数量(辆)




电池类型




车辆推荐目录批次




纯电模式续驶里程




购买价格(万元)




整车市场指导价(万元)




可申请省补资金补助(万元)

大写:                       小写:

申报单位承诺:

特此声明在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衢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

项目申请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其他建设费用


目前已完成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其他建设费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形象进度


可申请省补资金补助(万元)

大写:                   小写:

申报单位承诺:

特此声明在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衢州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建设)

申请单位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建设地点


充电桩数量(个)


充电桩是否接入市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监管平台


设备总投资(万元)(不含土地)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大写:                        小写:

申报单位承诺:

特此声明在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衢州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

项目申请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其他建设费用


目前已完成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其他建设费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形象进度


可申请省补资金补助(万元)

大写:                   小写:

申报单位承诺:

特此声明在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奖补资金申请表

项目申请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其他建设费用


目前已完成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其他建设费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形象进度


可申请省补资金补助(万元)

大写:                   小写:

申报单位承诺:

特此声明在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细表

编制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序号

车辆购买者


购车单位机构代码

地址

销售企业

车辆生产企业

公告

批次

实际销售    发票    价格(元)

购车发票号码

车辆型号

车辆类型

车辆用途

累计行驶里程(公里)

车牌号

行驶证注册日期

中央补贴金额

本次申请补贴金额

1

















2

















3

















4

















5

















合计

















附件7

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项目明细表

编制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运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是否省、市重点项目

获取资金补助情况

1










2










3










4










5










合计










附件8

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明细表

编制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单位:个、千瓦

序号

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设地点

实际充电量

交流充电

直流充电

获取资金补助情况

实际投资额

桩数

总功率

桩数

总功率

(以充换电设备投资项目审计报告为准)

1











2











3











4











5











合计











附件9

2023年度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明细表

编制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是否省、市重点项目

获取资金补助情况

1










2










3










4










5










合计










附件10

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明细表

编制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是否省、市重点项目

获取资金补助情况

1










2










3










4










5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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