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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商务局
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3-08-1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衢发改发〔2021〕60号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商务局

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清单宣传解读。市级各单位要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及时组织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清单知晓度。

二、抓好清单落地实施。市级各单位要逐条对照清单,加快推进清单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全流程网上办理,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清单事项的名称、流程和办理要件,确保市场主体看得懂、能操作、易办理。要加强审批事项的跟踪监测、评估完善,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做好意见建议反馈。市级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踪清单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报送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同时请市级各部门于8月20日(周五)下班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名单报至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3082499

市商务局联系人:陈贵华   联系电话:8356611


附件: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市级有关单位联络员名单

           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商务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wps

附件2.wps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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