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议案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2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3-09-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衢发改函〔2023〕44号

马凌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第246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总部经济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的重要产业组织形态,是高端要素和服务功能聚焦的重要载体,能为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税收供应效应、产业集聚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就业乘数效应、资本放大效应等诸多外溢效应,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完善产业生态系统,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实力。

今年来,全国各地高度重视总部经济发展,广州、哈尔滨等地纷纷出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举措。我省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加强总部经济培育,杭州等地也出台了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

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我市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新的总部经济相关政策,加快推动总部经济发展,让产业链根茎更壮,抓紧抓实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

一是坚持内生外引并重。按照“留住总部、培育总部、引进总部” 的要求,鼓励和引导我市现有企业(机构)总部做优做强、扎根衢州,培育本土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升级成为企业(机构)总部,积极引进市外省外境外企业(机构)总部在我市落户发展。力争到2025年,我市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和集聚辐射能力明显提升,企业(机构)总部数量累计增长20%以上。

二是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分类型开展企业(机构)总部认定,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型总部、民营经济型总部,大力培育以批发零售、物流仓储、国际贸易为主营业务的贸易型总部和具有行业领先创新能力、市场竞争技术优势的创新型总部。对不同类型企业(机构)总部,合理设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认定标准,建立扶持、培育梯队。

三是坚持软硬环境兼修。构建完善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对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就业及税收贡献突出、提升区域竞争力的企业(机构)总部,制定相应激励措施,施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一步放大政策叠加效应。重点对企业自建的总部办公用地,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同时进一步探索实施创新型产业用地供地模式,拓展总部经济发展新空间。鼓励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力量,建立专业领域技术创新联合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金融综合化服务水平和对接资本市场能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加大“走出去”企业的信保、法律、安全、人才等支持力度,优化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审批服务,并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在居留落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人才安居、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

四是坚持服务配套完善。围绕补齐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短板,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和配套设施,大力招引国内外知名管理咨询、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创意设计、人力资源、物流仓储等专业型服务企业,以及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高端服务机构,提升金融商务、科技创新、物流贸易、文化交流等功能,形成总部经济集聚区,进一步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外大型企业来衢设立综合总部、地区总部和功能总部,赋能我市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2日    


(联系人:张灏,联系电话:3023326,1360050503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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